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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诫

作者:蔡筠至洁 | 分类:其他类型 | 字数:39.6万字

第六十四章 物以类聚

书名:第七诫 作者:蔡筠至洁 字数:3.4千字 更新时间:2026-06-11 04:53:49

杜小风他们的出租屋是一幢新盖不久的五层楼房,一梯两户,十分整洁利落,没有旧出租屋那种潮湿阴暗。更难得的是租金适中。

杜小风他们住五楼,顶层是一个天台,房东种了很多美观的花和树木,为防出什么意外,天台的门一年四季都上锁。

杜小风留意到,因回家过年,有些房客退了房,有些则是留房暂时回家。像杜小风他们这样留下来过年的不多。

房东是个中年高瘦男人,女儿在上高中,老婆除了煮饭睡觉,就是打麻将。他在一楼开了个小卖部,卖糖烟酒、牙刷、牙膏、面巾、卫生纸之类的生活必需品。自然少不了一部红色的公共电话。

杜小风有一次在那里打电话回家,打完之后照例会跟房东自然的聊上几句。“你也不回家过年啊?要加班吗?”房东问。

杜小风面有愧色,“刚辞了工,打算留在这里过年继续找工作,刚来没多久,今年就不回去了。”

房东点头赞同,“也是啊,只要有钱,在哪儿过年都一样,现在很多人还特意旅游过年呢。”

旅游过年杜小风听说过,但他不太习惯,如果能在家过,他还是愿意呆在家里。

“我们这栋楼好像有不少人不回家吧?”杜小风问。

“没有,今年比较少人留下来,除了你们这间屋,还有一个没走。真巧,就是你对面房的。”房东说。

说实话,杜小风从来没留意过对面房子住了谁,是男还是女,几个人?他一概不知。现在闲下来,也想了解一下。

“喔,对面房住的是什么人?”杜小风问。

“那是我的老房客啦,在我这儿住了有五年了吧。你没见过他也不奇怪,他这人要不早出晚归,要不关门在家两三天都不出门。

他以前住的是旧楼,这栋楼起好之后,我特准他先挑选房子,他选了五楼,作家嘛,喜欢安静。

他这个人很有信用,欠的房租都会还清。有一次欠了半年房租,我以为他会来求我减租,没想到第七个月就全还上了。”房东笑着滔滔不绝起来。

一听是作家,杜小风兴致来了,虽然杜小风在读书的时侯各科成绩都不理想,但语文一直是排在前三名的。想当年,他的作文也曾被作为范文供同学们围观的喔。

他也曾做过文学梦,投过稿,但都石沉大海,后来就变成只敢想不敢做,因此就特别崇敬作家。

“喔,你说他是个作家?写书的?”杜小风问。

“应该是吧,他说过一次,好像是哪个编辑部的编辑吧。平时也写点东西。你们住得这么近,又都不回家过年,有空可以跟他聊聊啊。”房东说。

这时葛天明见杜小风半天不回来,跑下来找他。“打完电话了?这么久。饭菜都凉了。”

“唉——!他回来啦!”房东对杜小风说。

顺着房东的目光看去,只见一个身高一米七多,看上去三十左右的微胖眼镜男,平头,背着一个黑色背包,一身休闲装配波鞋,手上提着一个外卖盒饭向他们走来。

走近小卖部看到大伙都在看他,也不奇怪,只对房东笑着颌头算是打招呼。

“今天又不煮饭了?”房东问他。

“唉,一个人有啥煮的,一个盒饭就搞定了。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嘛!”作家笑道。

“这两位是你的邻居,今年也不回家过年,你们有伴啦!”

杜小风和葛天明没想到房东会把他们介绍出去,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,当场愣住。

还是作家人开朗,朝他俩人笑笑点了一下头,“好啊!有机会喝两盅吧!”

两人才反应过来,也笑着冲作家道,“好!有空一起吃饭。”

对于如此平易近人的作家,杜小风心怀好感,以后进进出出就不禁留意起对面那扇门的动静。

有一天周末晚上,杜小风拿垃圾到门外放时,就看到一个二十来岁左右的女人进了对面房,开门的正是那位作家,作家关门的时侯看到避之不及的杜小风一点闪躲的意思都没有,还大方的冲他笑了笑。

之后,杜小风就一直在留意对面房的动静,大概过了两个多小时,才传来对面开门的声音,以及女人的高跟鞋下楼的声音。

杜小风把这一重大发现告诉葛天明,葛天明竟无惊奇之色,撇撇嘴道:“你才看见啊?我都碰见过两次啦。”

“啊?你见两次了?你觉得他那妞怎么样?我觉得身材还行,可惜正脸没看到。”杜小风惊叹道。

“哪个妞啊?我看见的都不是同一个人。”葛天明的眼睛不离电视机。

“啊?不是同一个人吗?”杜小风更惊叹了,接着笑道,“哗!看来这个作家挺风流的嘛!”

“很奇怪吗?利用自己的优势泡妞,电视上又不是没看过。”葛天明一副看透的样子。

这种事情谁都知道,可当这些传说中的事情活生生地出现在自己视线范围内,还是有一定震憾效果的嘛。

杜小风心想,有机会真要结识一下这位“淫才”。

听说广州的烧鹅很有名,年三十那天,杜小风特意到熟食店砍了半只回来品尝,虽然知道不是最地道的,两人也觉得身在广州的自己跟家乡的人比已经算是享福啦。

“玉米,到对面去请作家过来一起吃饭吧。”杜小风炒着青菜。

葛天明愣了一下,也没说什么便到对面敲门,听到作家开了门以及葛天明不太热情的邀请,作家说家里还有客人,下次一定去云云。

真没用!杜小风暗道一声,拿着锅铲走出来,满脸笑容,“大哥,今天是年三十,咱哥俩第一次在外地过年,怪冷清的,大哥要不嫌弃,咱们拼桌一起吃个年夜饭吧!”

作家认真的看了看杜小风,像是被感动了道,“好!兄弟我看见你就像看见我当年!就冲这,咱一定要喝一杯!”

作家这边是打火锅,葛天明帮着他把火锅和菜料、一瓶三花都拿过来。作家的朋友是一个三十左右,一脸谦和的高个汉子。

作家名叫王征,广州某报编辑。高个汉子叫李健,一家装饰公司的部门经理。这两个人的共同点,是腰前的皮带上都神气地别着一个传呼机。

这当年向征着能力和身份的东西,令杜小风和葛天明羡慕不已。

双方报了姓名、身份、年龄,王征把每个人的酒杯都盛满三花酒,“同是天涯沦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识,来!为了这个春节,为了咱们的相识,干啦!”

言毕仰脖一口饮尽,再把空杯亮一下给大伙看。李健也是一饮而尽。杜小风和葛天明因为父母严禁喝酒的原因,喝啤酒的时侯多,喝白酒的经历却是少得可怜。

王征是个心细之人,一眼看穿两人的窘态,笑道,“没喝过白酒吧?没事!你们喝一点就好了,别一口喝高了,咱没人说话。”

杜小风真想一口喝完给王征看,但一口酒液进入口腔和喉部,那种辛辣的刺激感觉令他难以承受,逞能的想法就此做罢。

葛天明没比杜小风好多少,喝一口就扭着脸直咂嘴。王征和李健笑了笑,王征道:“两位是刚毕业出来的吧?”

“征哥,你是前辈,在广州打拼要注意些什么,您经验丰富,请传授给兄弟吧。”杜小风笑道。

王征谦虚道,“我也是个打工仔,也真没有什么可传授的。不过广州人才济济,全国各地的人都跑来这边,没有文凭找好的工作确实很难。”见杜、葛一脸悲凄样,又道:“不过没关系,我刚来的时侯,第一份工作就是超市的营业员。”

“对啊,路是人走出来的,只要肯干,碰到机会就成功的人很多。不过你们第一要学的就是这个。”李健向杜、葛两人举了举手中的酒杯,“男人一定要酒精考验才能成大事!”

“久经哪方面的考验?”杜小风也在琢磨久经什么考验,但没问出来,葛天明抢了头炮。

王、李知道他俩没听懂呵呵笑起来,王征举着手中一杯酒道,“要这个考验过的男人才能在社会混得好。”

杜、葛两人才恍然大悟,一脸羞愧。葛天明开始明白杜小风要请王征他们吃饭的原因了。

他给王、李两人的杯子满上,“真是听君一席话,胜读十年书啊!征哥,李哥,我敬你们一杯。”说完喝了一口三花。

电视上直播着春节联欢晚会,在电视发出的欢歌悦曲中,

杜小风和葛天明很快就填饱了肚子,但不动声色,时不时夹个菜吃吃做陪。

王、李两个喝酒就吃得慢些,王征脸上有些红晕,李健喝酒不上头。没有人对春晚有兴趣,只拿它当背景音乐。

“王征,你说今天新春佳节,咱们这顿饭有什么美中不足?”李健望着电视上的俊男美女问。

“美中不足的是没有跟父母手足一起吃。”王征道。

“这个是肯定的,除此之外呢?”李健继续问。

王征笑容加深了,用手指了指李健道,“你是说女人吧。这琼浆玉液、美女佳肴自古以来都是英雄好汉的终及追求啊!”

“征哥,今天怎么不叫女朋友过来一起吃饭?”杜小风趁机问。

“广州的女孩这么现实,像我这种在广州连个窝都没有的人,哪里敢找女朋友啊?”

王征吃了一口菜,发觉杜小风和葛天明两人用难以置信的眼色看着他,葛天明又笑着加了一句:“征哥,不会吧?都见过几次了。还瞒我们?”

“你不会说是落花有情,流水无意吧?”杜小风也笑道。

王征明白了,原来这两个小子对这个有兴趣,望着李健呵呵大笑,李健似乎也清楚这事,跟着笑起来。

正如杜小风所料,这三个女子都是文艺女青年,都因仰慕王征才华而接近他,王征周旋在三个女子当中,只是逢场作戏,因为对于这种送上门来的女子,王征不会给予珍惜和爱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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