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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贼:入职半年我卧底成四皇

作者:迷途知返小沙弥 | 分类:女生 | 字数:33.6万字

第104章 鹰眼离开,妮可罗宾的脑回路

书名:海贼:入职半年我卧底成四皇 作者:迷途知返小沙弥 字数:2.3千字 更新时间:2026-06-15 11:35:27

“你的眼力不错,我的确修行两种剑道,第一种我称之为无极剑道。”

“天下剑术无坚不破,唯快不破。所谓无极,是速度没有极限。”

“想要达到这个层次,需要自身的体魄不断地提升,这样才能无限的提升速度。”

“第二种剑道,是御风剑道。”

“我们生活在大气环绕的世界,可以说处处都有大气,大气的流动就形成了风。”

“流动速度越快,风也就越大,我曾经想过如果能够驾驭风,那么我就相当于驾驭了最容易被忽视,却又无处不在的大气。”

“只是后来我发现,想要掌握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同样的想要无限提升自己的体魄也不容易,所以我的剑道也只是止步在小成境界。”

麦克逊倒也不藏着掖着,在他看来鹰眼是一个很纯粹的剑客,和他交流这些没有什么。

“若不是亲眼所见,我很难相信你这么年轻,居然已经掌握了两种剑道雏形。”

“我希望能与你进行一场比试,见识一番你的两种剑道。”

鹰眼听完之后,眼神更加热切了。

“不好意思,现在是新年假期的时间,我准备去度假,如果你真想和我比试的话,恐怕得等我度假之后。”

麦克逊耸了耸肩,他每天几个小时在系统里和各种英雄对战。

现在好不容易给自己放个假,身边又有美女陪伴,怎么可能再与鹰眼去比剑。

“这样的剑道天赋在你身上实在是浪费了,也罢,你不是单纯的剑客,和你比剑也没有什么意义。”

听完麦克逊的话,鹰眼的眼神瞬间恢复了犀利。

他转身一蹬棺材船,人跳到了上面,棺材船,飘然落到海面上。

“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?”

麦克逊看着那造型诡异的棺材船,想起前世的疑惑,于是忍不住开口朝着鹰眼问道。

“我的船风帆虽然小,可船只也小。没有风的时候,只需要挥刀,就可以有向后的推动力。”

鹰眼仿佛知道了麦克逊要问什么,立刻给出了回答。

“我不是问这个,我想问的是,大白天的你的蜡烛还燃烧着,你得准备多少蜡烛啊。”

“还有你晚上住在哪里啊,喂,别走啊!”

“这个家伙实在是没有礼貌。”

看着鹰眼抽出胸前的小刀,向后一挥,棺材船如离弦之箭一般迅速离开。

麦克逊提高了音量,可是鹰眼根本没有给予回答,他忍不住开始嘀咕。

“我觉得,他的座位下面应该有抽屉,里面装了蜡烛。”

“至于说晚上睡觉的话,以他的体质不惧寒暑,如果遇到下雨,可以把抽屉拉开,将头伸到座位下面。”

妮可罗宾手托着下巴,看着鹰眼远去的背影,突然开口。

“说的有道理,恐怕见到这一幕的人,会被灭口吧。”

想起前世很多人讨论克里克海贼团被鹰眼追杀的原因,麦克逊忍不住点了点头。

“喂,你们怎么会想这些,难道你们不觉得这样的船很帅么?”

“再说了,就算觉得奇怪,你们难道不应该奇怪,他怎么吃饭么?”

孔雀一脸诧异的讨论此事的二人,有些惊讶的看着他们,接着又问出一个问题。

“你难道不知道生命归还么?像鹰眼这种强者,应该可以一次吃下大量的食物,然后几天不吃饭。”

“当初在卡普的船上,我就见过他一次性吃下几十人份的食物,然后几天不吃不喝。”

麦克逊有些诧异的看向孔雀。

“额,你觉得我这个年纪,应该会掌握这个技能么?”

孔雀微微一愣,紧急着一头黑线,随即问道。

“好吧,如果你想学的话,我可以教给你。”

麦克逊想了一下,按照道理来说,孔雀应该是会这个技能,或许是不想暴露吧。

“还是算了吧,我更喜欢享受美食,而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吃饭。”

孔雀当即摇头拒绝。

“我也是,哪怕是我喜欢的食物,我也不会一次吃下十几天的量。”

妮可罗宾在一旁赞同的点了点头。

“其实我也不喜欢,不过这是应急措施,恐怕也只有卡普中将那种人因为懒的吃饭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。”

麦克逊同样点头,一次性吃下十天的饭,得是什么样的脑回路,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。

三人达成了一致,然后各干各的事情。

妮可罗宾坐在椅子上看书,麦克逊躺在躺椅上享受着不是那么强烈的日照。

至于孔雀,原本想练鞭子的,可看着悠闲的两个人,轻叹一口气,去了厨房。

“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口味的饮品,我做了三杯橙汁,可惜冰箱里的冰块还没有冻好。”

过了一会,她端着三杯果汁走了出来,略带一丝遗憾的说道。

“我十三岁的时候,就靠着卖冰块赚钱了。”

麦克逊说着打了个响指,三杯橙汁里出现了冰块。

“我每次都会忘记会长大人还有这个能力。”

孔雀将橙汁分别给了二人,同时说道。

“不知道会长大人的能力有多强,如果可以将冰块持续一两年的时间,建一个冰窖,会更加赚钱。”

妮可罗宾接过果汁,同时给出一个建议。

“聪明,这是我十五岁做的事情,从那之后我父亲就不需要去打猎,雨季的时候靠着出租冰窖也能赚不少钱。”

麦克逊冲着妮可罗宾竖了个大拇指。

“持续一两年的时间,这可能么?”

孔雀有些不太相信妮可罗宾的话。

“一些四季分明的地方,本来就有冬天把冰藏到地窖,第二年夏天使用的习惯。”

“当然这种地窖储藏冰块,会有很大一部分融化。”

“我通过长时间持续的将寒气注入地窖四周的泥土,这样可以保证哪怕是到了夏季,地窖核心的温度不会提升很高。”

“哪怕我的家乡一年四季都是夏季,最起码两三年的时间也能保证里面的冰不融化。”

“我只需要两年内回家一趟,就可以保证冰窖里的温度。”

麦克逊给她做出了解答,可惜他的极冰之寒现在只是小成,若是大成哪怕做不到像青雉那样永久改变气候,十年八年维持低温还是能做到的。

“这种能力真的很变态,还那么实用,真的很让人羡慕。”

一想到麦克逊可以通过这种能力和平赚钱,孔雀忍不住露出羡慕的神情。

“确实让人羡慕,哪怕流落荒岛会长大人不用担心淡水和火的问题。”

看着书的妮可罗宾,点头附和。

“话说以我的能力,若是流落荒岛,直接飞走不就行了……”

麦克逊简直有些无语。

“那就更让人羡慕了……”

两人异口同声的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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