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牙祭

作者:请钱上身 | 分类:悬疑推理 | 字数:50.6万字

第220章 一步错步步错

书名:牙祭 作者:请钱上身 字数:2.4千字 更新时间:2026-06-14 22:41:22

【直到最后,曾贵仁也没有待完他所说的那一会。

因为那日遇见这对父子之后,很快雨就停了。

李父开车送了他一程,他抱着书包下了车。

他感念这对父子的好心,不过总觉得一切自雨停后便结束了。

然而,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——

一切似乎远不到‘结束’的境地。

从那年那月那场雨开始,他和李贵忽然就成了旁人眼中的【挚友】。

他去图书馆温书,李贵跟着他。

他去开水房打水,李贵跟着他。

他去特殊窗口排队打饭,李贵......

李贵没有学生补助卡,所以不能跟着。

但李贵的脾气又真的很大,见他在特殊窗口排队领饭,便去隔壁窗口打饭。

然后在他坐下来慢悠悠就着大白馒头啃白菜的时候,李贵就【哐】的一声,把自己的饭盘扔在他身边。

李贵的脾气总那样大,总那样居高临下。

但说的话,却总证明他的本性不坏。

李贵说:

“烦死了,没有端稳,这都撒了,怎么吃啊?”

“曾贵仁,你来帮我吃!”

“我要再去打一份。”

那饭,曾贵仁左看右看,看了无数遍,也只在旁边发现了几颗撒出来的汤,至于上头的肉,那更是一点都没有撒。

可李贵不肯吃。

他又重新打了虾,打了一份更精致的饭菜,又开始挑挑拣拣,说三道四:

“这东西比我妈做的差多了,都比不上我爷爷家佣人做的。”

“话说,你这呆子应该知道我爷爷是谁吧?他是最早一批去往南城港口下海经商的人!早早就拿了紫荆城的身份,他工作一天可比得上咱们学校老师工作半年了。”

“只可惜呀,听我老爹说他当年去什么地方旅游,受了惊吓,这些年一直待在病床上起不来.......喂!你到底有没有在听?”

曾贵仁在听,他当然在听。

只是他也是确实接不上话。

毕竟传闻中的紫荆花之城,那可是只在书里才看到的城市。

别说他这种十二岁就被迫寄人篱下的孤儿,就算是他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还在,距离那样的好日子,也是一个天一个地的距离。

他不知道接什么话,所以只能埋头苦吃。

又因为害怕浪费,所以连带着李贵不吃的那份饭也都一起进了他的肚子。

于是,从那天之后,这好像就成了他默认的活。

李贵出生富裕,出手的时候总是很大方。

他会在篮球场上请同学们喝外国来的饮料,会在吃饭时帮着好几个同学买单,‘恰好’买到曾贵仁的份。

更会在曾贵仁熄灯后在走廊接着楼道灯光努力读书时,第二日‘恰巧’买一个明显造价不菲的台灯。

然后又‘恰恰好’不慎将台灯磕破一角,然后扔进垃圾桶里,说自己再去买一个......

他的本性不坏。

他的本性就是不坏。

曾贵仁最最难熬的那些年,因为想跟导师研学,提前进组参加导师的试验项目,连寒暑假都没了,更无法去半工半读,勤工俭学。

可李贵总能恰恰好在他最需要的时候,在不打破他自尊心的前提下,用一种极度高傲,却不惹人生厌,不需他报答的姿态,恰到好处填补上这一部分空缺。

他很感激他。

他很感激,很感激他。

故而,在听到李贵父亲病重消息时,特地跟导师请了几天假。

那天也是一个阴雨天,他用兜里仅有的几块钱买了一束包装齐整的康乃馨,准备去探望李父。

然而就在那道门前,他偷听到了一个令他后来无数次回想都觉得匪夷所思的消息。

他不是故意偷听的。

但......

正常人听到其他人聊神鬼,肯定也是会犹豫的。

他僵硬在门前,听到李父对李贵说:

“......阿贵,老弟是真没办法了。”

“是老爹真对不起你,给你遗传了这样的病,这病是祖上带下来的,没有办法治。”

“不过如果你想活,说不定可以去找找清溪村......这些年你阿爷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,但他真的是我们家唯一一个打破这个遗传病魔咒的人。”

“他当年正是从清溪村里出来,才苟活了许多年,那里肯定有你阿爷当年能活下来的秘密......”

“你去查查,那里的东西不是神,就是鬼......反正无论是神是鬼,只要能活,就是有用的......”

“家里的钱都留给你了,你好好的......你好好的.......”

随后便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哭声。

那天,曾贵仁在门前站了许久,斟酌了许久,始终没有办法进去。

李贵哭得撕心裂肺,哭的半栋住院楼的人都能听见。

哭得......尤其像十二岁那年的他。

他没有办法不心软。

所以当医生护士们听到消息匆匆赶来,曾贵仁到底还是护住了发疯的李贵,让出自己的肩头给李贵哭泣。

他帮着李贵办了李父的丧事,又带着李贵进入了自己导师的试验组。

两人成功留在本校继续深造,也成功被分到了一间窄窄的两人间宿舍。

那段时间应该是他最快乐的时间。

李贵在父亲死后,性格阴沉了许多,但也同样比之前温和了许多,再也不骂人了。

两人一同吃饭,一同上课,像是一对真正自幼不离的亲兄弟。

没错,兄弟。

在后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,他都觉得,自己愿意和李贵一起生活,哪怕是后来留校工作,租房也要租到一起,也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兄弟情谊。

事情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?

是将近十年后的某一天。

导师病重,将手里的实验室以及数据都留给了他,让他当了实验室的负责人。

那年刚好有个愣头青,不太有天资,但凭借着一股子毅力连着三年申请了他们实验组的助理名额。

所谓助理,其实就是后勤打杂。

他思量许久,到底是将人招了进来。

那是一个脾性十分开朗的青年,既不像是他,也不像是李贵。

那人叫,吴春明。

吴春明很笨,非常非常笨,别人做一遍的试验,他起码要跟着旁人看三四五六遍才能独立完成。

可他又非常非常有毅力。

别说是三四五六遍,就算是十几遍几十遍上百遍,他也愿意坚持不懈地努力去做。

吴春明每天来的最早,走的最晚,花费在试验上的时间远超过其私人的时间。

曾贵仁这辈子没什么执念,只是分外欣赏有毅力的人,所以和对方的关系也慢慢好了起来,偶尔便会指点对方几句。

吴春明是个开朗的性格,有一天,试验做着做着,忽然对他道:

“老师,老师,你知道吗?今天我室友对我表白了。”

说实话,当时若不是手上还有实验品,他只怕是当场就跳起来了。

他望着吴春明目瞪口呆许久,可不知为什么,开口时竟问的是:

“你们不都是......这样,竟也可以吗?”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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